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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簡政昌屏東報導】民眾車輛報廢程序不完整,隨意隨意交由廢車回收
商或收購業者,導致無法向業者取得車體回收證明文件,某些「報廢車體」遭不
法使用,衍生刑事案件或罰款及補繳牌照稅、燃料費等,屏東監理站呼籲至就近
公路監理機關洽詢或上網查詢。 部分車主處理廢棄車輛程序不完備,衍生罰款、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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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廢車輛程序完整極重要 監理站呼籲勿隨意交回收商 南台灣的新鮮事 將壹凸新聞
稅等問題,屏東監理站特 別提出呼籲,民眾報廢車輛時,須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外,應將報廢車 體交由合法回收商或收購業者處理,並取得車體回收證明文件以維護本身權益。 屏東監理站指出,最近站內經常因報廢車輛手續未完備,引發罰款及補稅事 件,經追查原因係部分車主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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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,未能妥善處理報廢車
體,隨意交由廢車回收商或收購業者,導致無法向業者取得車體回收證明文件。
某些「報廢」車體遭不法使用,或行駛公路衍生罰款及補繳牌照稅、燃料費 等情事發生,需向公路監理關提出證明申訴時,才覺得事態嚴重導致自身權益受 損。 屏東監理站強調,車輛不再使用時,切勿自行廢棄,請記得將車輛牌照繳回 公路監理機關並辦理報廢手續,以免使用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持續徵收,造成自 身權益蒙受損害。 相關車輛報廢手續,民眾可至就近公路監理機關洽詢或至公路總局網站 (http://www.thb.gov.tw/)監理服務項下查詢;另有關報廢車輛回收獎勵金事宜, | |||||||||||
| 請洽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:0800-085717。 | 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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