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水扁貪污弊案終於起訴了,不過這一次特偵組所起訴的案件也祇是整個弊案的一部份,其中祇包括了四個項目:「國務機要費案、洗錢案、南港展覽館案與龍潭購地案」,祇是起訴,並沒有具體求刑,偵辦洗錢案的檢察官林嘉蕙表示,茗按照陳水扁所涉及較重的罪刑來看,法官最高可以判他無期徒刑,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,二○○八年三月法務部有公文指出,具體求刑應留給公訴的檢察官,在偵查階段不具體求刑,因為另外還有些案尚在偵辦中,現在若具體求刑,未來可能還會再求刑,以前求刑就不能概括後面的求刑,特偵組下一波調查的弊案包括三個項目:「二次金改案、機密外交費案以及卸任後私帶機密文件」等案,要等上開三案偵查終結,然後合併申請求刑,在此期間,對於陳水扁應該繼續羈押,但是當起訴書送達台北法院後,法院竟然裁定將陳水扁無保釋放,很明顯的法院與檢方的看法不一,嚴重一點來說,法院與檢方發生此種矛盾現象,是否台北法院內也有綠營人馬。
陳水扁貪污弊案其中四案於十二月十二日偵結,檢方向台北法院正式起訴,台北法院竟以超常的速度,於當天的半夜,也就是十三日的凌晨一時就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,在裁定書中寫道:「依檢察官所述羈押理由,看不出被告有逃亡之虞,檢方也未釋明被告有逃亡的可能性,法院依陳水扁以往於偵查中均遵守日期到場等情,且被告身為卸任領導人身份,認為並無逃亡之虞,並無羈押必要」。
但是特偵組卻認為台北法院之裁定,嚴重影響弊案之澈查,全體檢察官咸表遺憾,檢方指出,陳水扁被釋放後社會氛圍立即改變,特偵組想要查證的證人,也會馬上產生寒蟬效應,有人會害怕陳水扁反撲,有些證人會因此而拒絕出庭作證,目前排定的相關偵查計劃,恐將因陳水扁的獲釋被打亂。
立法委員邱毅表示,陳水扁被釋放如同放虎歸山,將會影響後續外交機密案以及二次金改等案的偵辦,這些企業家恐怕因為有顧忌,不會再出面作證,邱毅認為這在院檢雙方已出現嚴重的矛盾。
這次台北法院將陳水扁無保釋放,顯然在台北法院內的綠營人馬已經發生作用,以後院檢雙方在不同的方向處理弊案,恐將會有許多意外的事件發生。